关于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录入时间: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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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全体师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要求,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工作中领导有力、措施有效、工作有序,保证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近期我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治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一旦发现疫情,要立即上报情况,并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二、各部门分别负责统计排查(春节前和春节后各一次)本部门武汉籍教职工、与武汉人密切接触的教职员工、近期赴武汉旅行或探亲和教职员工信息并进行一一登记(如下表),并上报办公室彭水发副主任处(报送时间分别是节前1月24日上午9点前;节后2月12日上午9点前);学生由各专业院系和班主任(财校)、辅导员(财院)负责统计排查并登记,按上述要求和时间节点统一报送到学工部张伟列副主任处。人事和学工部分别于节前1月24日上午9:30前、节后2月12日上午9:30前把人数汇到办公室金荣处,办公室把情况统一汇总到学校领导做决策。
表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登记表(教师)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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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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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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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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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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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发 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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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确诊或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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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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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登记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武汉籍教职工;与武汉人密切接触的教职员工;近期赴武汉旅行;近期赴武汉探亲;其他具体原因。
表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登记表(学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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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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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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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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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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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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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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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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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确诊或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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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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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登记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武汉籍学生;与武汉人密切接触的学生;近期赴武汉旅行;近期赴武汉探亲;其他具体原因。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代表学校及时电话慰问本部门武汉籍教职工。
四、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春节后开学前全国疫情,如有必要,建议相关教职员工暂缓返校上班,相关学生暂缓返校上学(相关情况报送学校领导,最终由学校研究决定),同时,学校及时调整其教学任务和工作,做好该部分学生的考勤。
五、开学后学校将继续对财校财院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逐个排查,主要了解:是否在寒假期间赴武汉探亲或旅游,是否与武汉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有发热等症状。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学校组织研究后上报疾控部门。
六、请相关部门近期做好学校公共场所、教学楼、图书馆等地的消毒工作,及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请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如有发热或者咳嗽等情况建议立即去医院就医。
办公室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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