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会计人员2009年度继续教育培训通 知
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入宣传贯彻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工作部署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粤财会函[2009]9号),组织全省会计人员深入学习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我中心将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做好省直会计人员此项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的通知要求,现制定2009年度的培训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的:比较分析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熟悉会计准则体系,评估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提前设计实施方案,采取相应的会计策略,确保新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
二、培训对象:省直在穗单位和中央在穗单位、银行系统在穗单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纳入会计从业资格证后续监管的范畴,作为会计人员日后申报职称的必须条件。
三、培训内容:
①企业年金基金;②或有事项;③借款费用;④租赁;⑤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⑦关联方披露等7项内容。
此外,本中心可根据集体办班单位的具体要求,结合贵单位的业务实际,补充教学内容。
四、培训教材: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
五、培训时间:按财政部财会[2006]19号文件的要求“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4小时”,安排培训授课2天,复习并完成作业试题1天,合计3天。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获发省财政厅统一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六、收费标准:130元/人(包括培训费、证书工本费),集体培训优惠收费105元/人。教材费另计:《企业会计准则2006》25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30元、《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80元,前两本为指定教材,后一本为选购教材。
七、联系方式: 83357265(陈老师)、83357262(秦老师、余老师),单位集体培训可联系林老师13660164168、83337489,传真:83357265。
八、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6号四楼(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楼上)和仓边路26号大院门口报名点。
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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