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录入时间: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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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特急文件《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一、请各位领导、老师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各部门负责人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并能联系到人, 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制度,对部门和个人漏报、瞒报、未及时报送相关防控信息而导致不良后果的,由部门和个人承担责任(对于学校是否延迟开学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通知为准,目前尚未收到延迟开学文件)。
二、为加强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与当地卫生疾控部门、社区医疗机构的联系,理顺工作流程,学生防控信息由各专业院系和班主任(财校)、辅导员(财院)负责统计排查并登记,每天上午10:00前按要求统一报送到学工部吴清扬主任处(大专数据)和张伟列副主任处(中专数据)。教师防控信息每天10:00前由各部门报送到人事彭水发副主任处,人事和学工部每天上午10:30前把人数汇到校医务室陈鹏程医生处,校医务室根据情况将相关信息每天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疾控机构等,以便加强防控工作的联动。
三、即日起,学校立即摸查统计教职工(含教师、职工、临聘人员、物管人员、厨工,住在校园内的人员等,以下同)和学生假期动向,建立名册,对现在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到过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现已返粤、与来自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的人员有接触等重点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和指导。
对现在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还没返粤的教职工和学生,请其推迟返粤时间,务必不要提前返粤或回校。
对到过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现已返粤、以及假期接触过来自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人员的教职工,请其严格居家隔离,自行进行医学观察。
对到过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现已返校、以及假期接触过来自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人员的在校学生,集中安排在校内严格隔离,进行医学观察。
医学观察时间为离开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之日,或与来自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人员最后一次接触之日起满14天。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本人及集中医学观察的室友未出现异常症状(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解除医学观察,如室友出现异常症状,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适当延长医学观察期。
请各位领导、老师按照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关注疫情防控进展和政府防控部署,落实自身的健康监测。少外出、不聚会,必须外出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 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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