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招聘合同制会计工作人员公告
录入时间: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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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是一所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行政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学校以“明德精业,乐学笃行”为校训,以“全心全意服务学生,尽职尽责奉献社会”为办学宗旨,以“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为办学理念,弘扬“厚人文、立品行、重技能”的校风、“平等待人、真心爱人、用心育人”的教风和“勤思、多练、善用”的学风。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占地约900亩,南校区地处广州白云区南岭西路,北校区位于清远清新区省职教基地。
因工作需要,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会计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
㈠招聘岗位
会计1名。
㈡岗位职责
⑴负责会计核算;
⑵负责学校的部门预决算和会计报表、税务报表、预决算报表编制;
⑶负责学校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及整理相关财务档案;
⑷负责学校教育收费的收取及核算;
⑸负责学生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的发放工作,财务资助档案整理、编写财务资助报告及协助检查相关事宜;
⑹定期核对往来账款,及时清算应收应付款;
⑺负责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离休费)及福利费等工资福利费的发放,办理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职业年金的代扣代缴及其申报工作;
⑻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㈢应聘条件
⑴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⑤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⑵其他条件
①本科学历;
②会计学、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③有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熟悉国家相关财税法律法规,熟练操作财务软件及各类办公软件,熟悉excel函数应用,有计算机等级技术证书者优先;
④具有一定写作能力和人际交往沟通能力;
⑤具有高度责任心和抗压能力,有良好的应急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能力;
⑥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工资福利待遇及有关问题
(一)经应试合格且适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间及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的工资待遇,按照《广东财贸职业学院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三)按照国家及广东省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三、应聘方式及资料
(一)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电子版(文件名“姓名+岗位”)发送到电子邮箱pengsf123@163.com。
(二)报名时间:2019年9月30日—10月15日。
(三)联系人: 彭老师,电话:020-86041091
我校将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试,请应聘者注意查收信息。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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