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章程
录入时间: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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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教育厅下发《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号》(见附件),对我校章程予以核准。《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章程》的核准通过,标志着我校依法治校工作进入新阶段。
为大力推进依法治校进程,2014年10月,我校成立了《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章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在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下,学校先后听取了校内外专家、教师、学生、离退休教职工、学生家长、校友等各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历经10余稿修改和完善,于 2015年4月形成章程草案。章程草案于2015年4月8日经第四届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讨论,2015年4月10日,经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会议审定, 2015年5月15日经广东省财政厅审批同意后报省教育厅核准。
经省教育厅核准的我校章程分为序言、总则、教职工、学生管理体制、教育教学、学术组织、合作办学、学校与社会、经费、资产和财务、后勤保障、附则等11章80条。章程凸显了学校办学历史和特色,反映了学校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成为我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
我校将以学校章程核准为契机,切实推动章程的贯彻落实,深入宣传学习《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章程》,把章程贯彻落实作为推进学校教育综合改革,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完善现代中职学校制度,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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