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2014-2015第二学期补考安排
录入时间:2015年4月29日
点击次数:6337
根据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关于补考与重修的补考规定》及教学进程,本学期10级以及10级以前学生的统考课程的补考时间定于5月10日(第10周周日)8:30—11:40在5号机房(504)进行。重申:凡考试违纪受到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者、缺课或作业达三分之一及以上而取消考试资格者,均不得参加补考,如发现考试成绩无效。10级以及10级以前学生的非统考课程(任选课除外)不及格的,请自行联系任课老师进行补考。
另注:从11级开始实行后续辅导与跟踪补考制度,不及格的学生请自行联系任课老师进行后续辅导与跟踪补考。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监考老师
|
备注
|
5月10日
|
8:30—11:40
|
5号机房(504)
|
谢丽仪
|
|
教务部
2015年4月29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