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加挂“广东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牌子
录入时间:2013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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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省财政厅党组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厅人事教育处的精心指导和有关处室的大力支持下,我校根据中组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和规范高校干部培训基地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做好全国财政系统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实施意见》(财办〔2009〕4号)精神,按照省财政厅的决策部署,在确保学历教育可持续发展规模的基础上,构建科学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围绕财政中心工作,面向全省财政系统,积极开展基层财政干部专题业务培训,为我省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和财政工作转型服务。从2007年以来,我校开展财政干部培训累计达1,735人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累计达18,248人次。为推动广东公共财政专业体系建设,特别是组织实施对粤东西北地区财政系统干部业务培训方面,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得到了各地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为进一步适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形势和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财政系统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财办〔2011〕6号)的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于全省财政改革与发展大局,更加充分地发挥教育培训职能作用,我校主动承担各市县财政系统干部业务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认真完成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积极申请加挂“广东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牌子。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加挂“广东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牌子的函》(粤财人函〔2013〕24号),我校将加挂“广东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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