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关于10级期末考试拟题通知
录入时间:201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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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部及10级各科任老师:
根据教学进度安排,拟定于18周(6月3日-9日)对10级课程进行统考。具体安排如下:
一. 10级统考课程安排:
统一拟题、统一考试(18周即2012.6.3~2012.6.9)。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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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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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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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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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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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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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企业购销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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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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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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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周二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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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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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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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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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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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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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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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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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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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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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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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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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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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周二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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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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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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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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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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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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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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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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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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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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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生涯规划
与就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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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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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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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周三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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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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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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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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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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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周四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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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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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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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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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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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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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管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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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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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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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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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账报表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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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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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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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周四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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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0级非统考课程考核考查安排:
除上述统考课程外,其余均为非统考课程(注:不含高考班,根据教学进度高考班安排在第18周高考),请各科任老师在第18周周一(2012年6月4日)截止时间前安排好随堂考核。
三.试题要求:
1.各统考科目拟两份试题(一份期末考试用,一份补考用),另附答案,并请专业部主任认真审核后签名确认。
2.出题的老师请认真填写《试题上交情况登记表》,并注明所需答案的份数;开卷考试对携带资料有特殊要求的请注明,如不注明则视为可携带任意资料(有储存功能的电子产品除外)。
3.同一课程,周课时不同的,请分别出题。
4.几位老师同任一门课的,请专业部指定老师出题。
5.请在每份试题上(包括问卷,答卷)注明课程名称(全称),试题适用的班级;如需开卷请务必在试卷上注明,不注明开卷的一律做闭卷考试处理。为了便于试卷的印刷和装订,请务必在每份试卷上加注页眉“×××试题×卷第×页共×页”,例如“经济法试题A卷第1页共3页”。
6、考查考试形式可多样化,如需采用其他非闭卷笔试形式的,请于十六周星期三(5月23日)下班前告知教务部404室,以便安排时间和试室。
四、试题上交时间:
请于第十五周星期三(5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校对无误,并经过专业部主任审核签名的试题及参考答案的打印稿和电子稿(分A、B两卷)、以及《试题上交情况登记表》,交到教务部(404室)许素青老师处。
五.期末补考要求:
所有10级随堂考核课程的补考内容,由科任老师按照课程考核的同等标准自行安排,补考时间在第19~21周进行,由科任老师随堂考试时通知学生。涉及使用计算机实验室等场地、设备的,由相关专业部协调。
由于本学期班级多需准备的试卷也多,请出题老师务必按时交题!
以上各项请各专业部及任课老师知照。
教务部
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