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相伴,快乐成长——学校举行“法制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
录入时间:2011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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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相伴,快乐成长——学校举行“法制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201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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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我校从12月4日开始,开展了为期两周的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主题是:“法律相伴,快乐成长”。通过悬挂法制宣传标语、张贴专题挂图、进行法制知识校园广播、举行主题班会、播放法制教育片和举办法制专题讲座等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以及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开展消防知识讲座等,引导学生学法、懂法、守法,达到了传播法律知识、共建和谐幸福校园的目的。
12月14日下午,作为本年度法制教育宣传周的重点活动之一,我校在运动区举行了法制教育专题讲座。特邀了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案件办理组组长、广州市十佳优秀公诉人石川检察官担任主讲。讲座由学工部主任吴作歆老师主持,黄志泉副校长等领导、老师,以及全体学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在讲座中,石川检察官以“幸福是什么”为主题,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不断增加的趋势,阐述了加强法制教育的重要性,通过真实案例,结合青少年时期的心理特点进一步分析解读,提出了“幸福是自由——自由是相对的”、“幸福是满足——满足要适度”、“ 幸福是爱——爱是一种担当、爱是一种责任、爱是一种资格”三个观点,让全体学生认识到触犯法律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对人生的影响,并教给广大师生在面临危害时的一些实用的防范策略与技巧,学会更好地保护自己。石川检察官富有深刻教育意义、精彩的法制讲座,赢得了在场师生热烈的掌声。最后,黄志泉副校长作了总结讲话,他进一步强调了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培养合格公民”的重要性,希望同学们通过讲座进一步知法、懂法,知晓违法之害,养成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自身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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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学工部 审稿:办公室 编辑:吴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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